香港海關11月21日拘捕一名本地40歲藥店女店員,該女店員涉嫌應用虛假商品說明銷售仿冒成藥,違反香港《商品說明條例》。
香港海關人員當天下午在觀塘一家藥店進行試購行動,一名女店員涉嫌應用虛假商品說明,使購買人相信自己所購的成藥為其他品牌。經調查后,海關人員拘捕了該女店員,被控違反香港《商品說明條例》,將于11月22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香港海關提醒商戶遵守《商品說明條例》的規定,而消費者也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購買前應清楚了解所購買產品詳細資料,并保留有關購物單據,以備日后之需。
根據香港《商品說明條例》,商品說明可以透過任何形式及任何途徑展示,包括口頭陳述或書面紀錄,任何人士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服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