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出口貨物退(免)稅,應在委托方進行,其計算方法和計算依據根據委托方所適用的計算方法和計算依據進行。
(1)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有進出口經營權的內資生產企業和199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委托出口的貨物與自營出口的貨物的計算方法相同,根據稅務機關分別不同情況所確定的方法,按“免、抵、退”稅或“先征后退”稅進行計算; 深圳市東勝物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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